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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有效放棄繼承權

怎樣有效放棄繼承權
律師解析:放棄繼承權的,如果是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如果沒有做出書面表示,視為接受繼承。
如果是遺贈撫養協議的,只要沒有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就視為放棄繼承權。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