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協議書的主體在法律上指的是什麼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婚姻法》所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繼承協議書的問題需要自己多加的瞭解有關的條例,否則自己的事情解決就會有着不小的爭議,但是最為重要的是有關當事人需要學會合理的應對,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出現的較多的分歧,不過在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解決經常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自己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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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咋繼承遺產
律師解析:1、殘疾人可以通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或接受遺贈繼承遺產。2、在遺產繼承中,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3、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法律依據:《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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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能否撤銷
律師解析:公證遺囑能撤銷。當事人可以通過重新辦理一份公證將原有的公證遺囑進行撤銷或變更,如在遺囑公證後,又另外再辦理了一份公證遺囑,則以最後的遺囑為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遺囑人可以依法撤回自己所立的遺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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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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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生效要求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囑繼承的有效要求具體如下:1、遺囑人在設立該遺囑的同事,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必須是遺囑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4、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5、被繼承人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6、其他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