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協商繼承房產協議範本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子女協商繼承房產協議範本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繼承協議書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其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2、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4、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5、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放棄繼承房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並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人核對並簽名。
4、當事人放棄繼承權不應附帶其他條件或將自己放棄的權利轉移給他人。
若是父母在世期間,並沒有採取訂立遺囑的方式,來約定死亡後房屋由誰繼承的,那麼確定房屋的所有人死亡時起,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都是有參與房屋分割的權利的,即使是對於小三生的孩子、繼子以及養子女等都是具有繼承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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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放棄後遺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首先,繼承權是一種權利,可以單方面的表示放棄,但是不得損害被繼承人和繼承人的利益。即: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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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不需要交税?
律師解析:除去印花税外,一般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税款,1、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包括了父母死亡時所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以及其他合法的財產權益。遺產税在我國法律中並無規定。2、但繼承不動產涉及到登記與公證問題。具體來説,過户需要按照標準繳納1%-3%的契税。但法定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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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子無產權能不能寫遺囑
律師解析:可以寫。沒有產權證,可以參考土地證,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審核表之類的文件。公民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處分的必須是個人財產,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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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條件包含哪些
律師解析:房產繼承的條件:1、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2、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3、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