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中的繼承權可以剝奪嗎
一、遺囑中的繼承權可以剝奪嗎
所謂遺囑,是指被繼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對自己的財產預作處分,並在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公民不僅可以通過設定遺囑的方式改變繼承人的範圍、順序和繼承份額,而且還可以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把財產遺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繼承法》規定遺囑自由的同時,對遺囑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比如: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由此可見,公民立遺囑時不能剝奪法定繼承人中無獨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否則,該遺囑無效。被遺囑剝奪繼承權的無獨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繼承人可依法律規定繼承其應繼承的份額。必要時,還可以適當多分一部分遺產。
二、剝奪繼承權要注意哪些問題
1、剝奪繼承權僅具有相對性。也就是説喪失繼承權並不意味着繼承人從此失去了對一切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僅僅是喪失了對特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因為繼承權本身是個相對的概念,即只存在對某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存在對全體被繼承人的總的繼承權。繼承人對某個被繼承人有依法應喪失繼承權的行為時,僅剝奪對該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影響其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某人故意殺死了父親,便喪失了對其父的繼承權,但他仍有權繼承其母親和妻子的遺產。
2、剝奪繼承權不僅適用於法定繼承也適用於遺囑繼承。
3、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5、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6、剝奪遺囑繼承人的繼承權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但是如果出現法定剝奪繼承人繼承權的情形,其他繼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剝奪其繼承權。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人不得自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只有通過法院審理確認。另外,對於繼承權的剝奪,在法定繼承中適用,而在遺囑繼承中也是同樣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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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繼承人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如下條件:1、法定繼承人需要與被繼承人具有法定繼承的血緣關係或姻親關係,遺囑繼承人應當為被繼承人指定的繼承人;2、前述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3、被繼承人具有可繼承遺產;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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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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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喪失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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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先過户房子還是註銷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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