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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一男自願算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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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女一男自願算重婚嗎?

2女一男自願算重婚嗎?

當然構成重婚,長期同居構成重婚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持續、穩定地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就是説,雖然在民法上並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

二、重婚者面臨什麼民事責任?

基於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才是目的。為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置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

綜上所述,日常生活中兩個女的一個男方長期同居,領取結婚證的,是典型的重婚行為,這樣就會觸犯刑法。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立案,對重婚案件中的三個人都要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對其判刑的時候,法定最高刑期是兩年有期徒刑。

標籤:重婚 自願 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