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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與第三者婚戀生子算重婚嗎

同居3.06W

一、配偶與第三者婚戀生子算重婚嗎?

配偶與第三者婚戀生子算重婚嗎

與第三者婚戀生子也不一定算重婚。是否有私生子並不是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如果只是婚外情,兩個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後都沒有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就屬於出軌。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對方構成重婚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判定重婚這種犯罪行為的時候,不能把全部的證據都鎖定在私生子身上。屬於重婚的,有沒有孩子都一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私生子某種時候只能算證據材料之一,最關鍵的證據應該是結婚證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