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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

一、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

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

對於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時間是沒有規定的,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義生活的才會構成重婚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為他們是夫妻,這樣是不構成重婚罪的。

二、非法同居的定義

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

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三、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於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並沒有一定要以夫妻的名義生活,而且也不能視為結婚。

2、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係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財產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關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4、兩者的身份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係,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係,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因此從全文敍述可以得知,對於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主要取決於非法同居是否以夫妻名義,如果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就構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