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財產處理辦法是怎樣的
一、事實婚姻的財產處理辦法是怎樣的
中國沒有事實婚姻,是同居關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即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實踐中,下列財產一般認定不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一方同居前的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補助費等;一方在同居期間繼承的財產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二、如何解除同居關係
一直以來,國人在講到同居關係的時候都喜歡加上“非法”兩個字,實際上這麼形容是不正確的。同居只是一種事實狀態,並沒有違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當同居關係雙方感情破裂時,該如何解除同居關係呢?根據不同的情況,我們做以下分析:
(一)無配偶者之間同居後要求關係的,自行解除即可,無須經任何部門辦理手續;
(二)有配偶者之間或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形成同居關係並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間形成了共同財產,因分割共同財產發生糾紛並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係析產糾紛做出處理;
(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因問題發生糾紛並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做出處理;
(五)無配偶者之間同居並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雙方當事人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無須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因同居關係所產生的財產糾紛和子女撫養等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
(七)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雙方以借款等形式確定賠償金,一方起訴主張另一方支付該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國家沒有事實婚姻,事實婚姻就是現在的同居關係。同居財產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原則處理的。有共同財產的需要分割共同財產,有共同債務的也是要分割的。不過一切可以雙方商量着來,只要雙方可以很愉快的決定,人民法院不進行干涉。
-
一方出軌是否能淨身出户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的司法實踐,如果一方“出軌”構成婚姻過錯,那麼財產分割時可以向無過錯方傾斜或者需要向無過錯方提供損害賠償,但是不會讓對方“淨身出户”,傾斜的程度也因每個案件的不同而有差異。當發現婚姻過錯時,建議最好及時取證,如果已經發現對方又領取結婚證...
-
事實重婚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事實重婚處理的辦法:事實重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且重婚行為人,應當由法院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實重婚一般是指有配偶或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已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辦理結婚登記的違法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同居生活的分割財產的協議有哪些相關規定?
現代人的思想逐漸開放,同居現象也越來越常見,有的人認為婚前試婚也是很有必要的,有的認為婚姻已經成為枷鎖,不結婚直接居住在一起也是可以的,於是同居生活的分割財產的協議顯得十分必要。同居關係已經是事實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應是共有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
-
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
一、發現重婚如何收集重婚證據?重婚罪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等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4、證人證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