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必須到法院解除嗎
一、事實婚姻必須到法院解除嗎
不用到法院,直接分開就可以。沒有經過登記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認和保護,所以雙方當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之間沒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等法律義務。如分手,雙方直接分開即可。
二、法律規定的怎樣解除同居關係才合法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説,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但是對於“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説,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係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管。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説,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係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係,不限於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範圍。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係並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三、同居關係概念
《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當事人解除同居的請求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這是因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屬於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為,如果當事人提起訴訟要求解除這一同居關係,人民法院當然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同居關係。至於無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的同居關係,因不是法律保護的社會關係,當事人如果起訴僅僅要求解除同居關係,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這是因為,當事人在同居期間形成的財產關係、子女撫養關係,是屬於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給予保護。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只有經過司法手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同居關係法律不進行保護。所以雙方如果在一起不構成犯罪,那麼法律也不會抓去坐牢。但是如果雙方已經構成重婚罪,那麼一定得抓走坐牢。
-
同居的法律定義是怎樣的
生活中,經常看到某對男女同居在一起生活,如今這種情況常見於高校大學生之間。那麼大家知道什麼是同居嗎?而同居的法律定義又是怎樣的呢?不少人其實對同居並不是很瞭解,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具體介紹。一、同居的法律定義是怎樣的現在所謂的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
-
同居財產怎麼處理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
律師解析: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關係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死者遺產,因為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才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關係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哪些財產屬於同居共有財產
律師解析: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範圍有:1、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後,雙方同居期間共同產生的收入、購置的財產等;2、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前,屬於個人財產,但男女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歸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收益、住房公積金等;3、同居期間共同財產...
-
對分手費有異議怎麼解決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