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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養在哪裏辦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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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養在哪裏辦理流程是什麼?

如今,隨着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與國外的經濟文化交往日益密切。外國公民在外經商工作生活的也越來越多。一些外國人出於愛心或其他一些原因有時會選擇收養我國本地的兒童。因為涉及到管轄權的行使以及孩子未來發展的問題,涉外收養的辦理程序便相當嚴格。那麼涉外收養如何辦理,在哪兒辦理呢?

一、涉外收養在哪兒辦理?

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的,應當親自來華辦理登記手續。夫妻共同領養的,應當共同來華辦理領養手續;一方因故不能來華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的公證和認證。具體負責辦理外國人領養登記的機關為被收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二、涉外領養的詳細辦理流程

1、申請和受理外國人在華領養子女,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託的領養組織(以下簡稱外國領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託的領養組織(以下簡稱中國領養組織)轉交領養申請並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提交的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是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使館授權的認證機構。在華工作或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領養子女,應當提交上述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並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和公告中國領養組織對外國收養人的領養申請和有關證明進行審查後,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符合領養法規規定條件的被收養人,參照外國收養人的意願,選擇適當的被收養人,並將該被收養人及其送養人的有關情況通過外國政府或外國領養組織送交外國收養人。外國收養人同意領養的,中國領養組織向其發出來華領養子女通知書,同時通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向送養人發出被收養人已被同意領養的通知。

3、登記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領養協議。協議一式三份,收養人、送養人各執一份,辦理領養登記手續時領養登記機關收存一份。領養登記機關收到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登記申請書和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送養人的相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為當事人辦理領養登記,發給領養登記證書,領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涉外收養問題關係到雙方管轄權的行使。在收養關係成立生效後,也意味着法律後果的發生,相關的權利義務即已生效。作為收養人的父母就該認真的履行撫養義務,盡心盡力關注兒童的成長,以確保被收養兒童像其他同齡人一樣有健康良好的生活環境,能夠成人成才,進而回報社會。如果對涉外收養相關的法律程序仍有問題應及時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