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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手續怎麼辦2021

隨着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很多轉變,越來越多人樂意收養棄嬰或孤兒,但是,你可知道收養子女是需要辦理相應地收養手續呢?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介紹收養手續怎麼辦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收養手續怎麼辦2021

凡是收養棄嬰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到民政部門登記,經過登記收養關係即成立。因此,可以這麼説,辦理收養手續流程應去民政部門辦理。

去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需要的材料有: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複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户口簿複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準備好以上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依照民政部門的相關程序辦理即可。辦理收養手續流程之收養人與送養人簽訂的書面協議:收養人和送養人簽訂收養協議時,一方面需要收養人和送養人滿足一定的條件,另一方面需要收養人和送養人對簽訂的收養協議去公證處公證。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國家鼓勵公民的收養協議辦理公證。這是因為經過公證的收養協議更具法律效力。

延伸補充:

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收養手續怎麼辦的法律解答,從上文可知,凡是收養棄嬰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到民政部門登記,經過登記收養關係即成立。如果你對辦理收養手續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提供相應地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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