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手續怎麼辦2021
隨着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很多轉變,越來越多人樂意收養棄嬰或孤兒,但是,你可知道收養子女是需要辦理相應地收養手續呢?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介紹收養手續怎麼辦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凡是收養棄嬰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到民政部門登記,經過登記收養關係即成立。因此,可以這麼説,辦理收養手續流程應去民政部門辦理。
去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手續需要的材料有:
(1)審批表一式兩份;
(2)單位(或社區)婚育證明,且負責人簽名;
(3)男女雙方申請;
(4)結婚證複印件及原件;
(5)男女雙方户口簿複印件及原件;
(6)兩個縣區以上醫院不能生育的證明。
準備好以上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依照民政部門的相關程序辦理即可。辦理收養手續流程之收養人與送養人簽訂的書面協議:收養人和送養人簽訂收養協議時,一方面需要收養人和送養人滿足一定的條件,另一方面需要收養人和送養人對簽訂的收養協議去公證處公證。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國家鼓勵公民的收養協議辦理公證。這是因為經過公證的收養協議更具法律效力。
延伸補充:
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週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收養手續怎麼辦的法律解答,從上文可知,凡是收養棄嬰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到民政部門登記,經過登記收養關係即成立。如果你對辦理收養手續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提供相應地法律服務。
如何從福利院收養棄嬰
收養程序是怎麼樣的,可以收養他人子女的條件?
收養小孩的條件包括哪些
-
遺棄罪法律規定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1.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其...
-
收養子女要配偶同意嗎
一、收養子女要配偶同意嗎我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30週歲。也就是説,不管收養子女時,是雙方收養還是單方收養,收養人首先必須符合上述...
-
外國人收養孩子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
如何算遺棄家庭成員?
律師解析:遺棄家庭成員,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成員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成員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需要贍養、撫養和撫養的成員”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