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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身份讓證異地補辦手續是怎樣的?

2021身份讓證異地補辦手續是怎樣的?

身份證是居民證明身份的重要證件,在辦理很多事情的時候都用得上。如今流動人口眾多,他們在外地將身份證丟了以後,就要補辦。根據2017年的最新政策,一些試點城市的居民將身份證丟失後,可以異地補辦。那麼2017身份讓證異地補辦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身份讓證異地補辦手續是怎樣的?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户籍地公安機關,户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二、哪些人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改革現行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制,對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委託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

按照此條規定,可以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的人員是指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而對於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公安機關將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此外,對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 等國家機關證件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對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在一些大城市正在試點身份證異地補辦,這給很多人帶來了不少便利。身份讓證異地補辦的手續也不難,本人到當地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提出申請,填寫一份身份證補辦表,繳納工本費。受理機構會審核資料,同申請人原籍派出所核對信息,準確無誤的話,會在規定期限內核發新證。

標籤:異地 手續 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