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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開庭前一天可以撤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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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開庭前一天可以撤訴嗎?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遇到小問題、小矛盾,不會冷靜下來處理,只會大打出手,其中甚至還有鬧上法庭要離婚的情況。而在法院受理案件也安排排期開庭之後,雙方又和好了,這時原告就想要去撤訴。那麼離婚訴訟開庭前一天可以撤訴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傢俱體做個介紹。

一、離婚訴訟開庭前一天可以撤訴嗎

1、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請撤訴,但是否准許,則由法院裁定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因此即使是在離婚訴訟開庭之前,也是允許原告一方向法院申請撤訴的。當然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如果此時不滿足條件的話,法院也是可以裁定不准許原告撤訴。

二、起訴離婚後如何撤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上述規定是基於維持家庭的穩定和培養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對那些視離婚為兒戲的人一種限制。但這個規定也不是對離婚撤訴後所有案件都是這樣處理,對離婚撤訴後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是不受時間限制的。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有力的證據,證實“新情況、新理由”,否則,法院在六個月內,是不會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個情況需要特別注意,就是當你起訴後發現法院沒有管轄權,有些沒有經驗的法官會勸你撤訴,然後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茫茫然撤了訴,再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時,又被告知半年後才能起訴時,當事人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而不是撤訴之後又重新去起訴。

三、離婚撤訴要注意什麼

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二)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結合最新《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只要是在法院判決之前,其實都是允許原告申請撤訴的,但最紅是否批准,則還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並不是當事人隨意想撤訴就一定可以撤訴。在撤訴成功的情況下,訴訟受理費由原告承擔,不過一般會減半收取。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