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補辦離婚協議書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1.16W

補辦離婚協議書需要什麼手續

協議離婚中,夫妻雙方會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了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等問題,那麼補辦離婚協議書需要什麼手續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瞭解這方面的知識。

一、補辦離婚協議書需要什麼手續

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當事人只要拿着本人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二、補辦離婚證的程序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補辦了離婚證後提交給公證機關。離婚證丟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狀況註明離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沒有註明離婚,根據民政部《關於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對結婚證離婚證丟失或毀壞的,不能補發。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 居 )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你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你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准後,依法為你出具《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結婚證》或《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離婚證在補辦時需要帶:

1、户口簿;

2、身份證;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

4、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三、離婚協議書的法律風險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藏

對於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於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審查不嚴格,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留有隱患。

2、在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後,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履行義務,更有保障。

3、對於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補辦離婚協議書的相關知識,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您可以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