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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方可以拒絕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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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過錯方可以拒絕離婚

無過錯方可以拒絕離婚嗎

如果無過錯方堅持不離婚,另一方堅持離婚第一起訴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一審法律判決不準離婚之後的6個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起訴離婚。至於第二次法院也不一定會判決離婚,如果法院要判決離婚,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的。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的違法行為,如打罵、恐嚇、凍餓、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和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包容關係,但虐待的性質和程度要比家庭暴力更嚴重,家庭暴力只是虐待等諸多表現中的一種,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離婚時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是一項權利,有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除應具備以上過錯的情形之外,要要求必須是因上述的過錯行為直接導致了離婚,如無錯方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要求以及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中,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是不予支持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無過錯方因為上述行為受到了物質和精神方面的損失均是賠償的範圍。

三、實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構成這一行為的前提是,施暴人與受害人之間應存在有特定的親屬身份關係,並且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後果。

標籤:過錯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