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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離婚官司請律師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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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離婚官司請律師要多少錢?

打離婚官司請律師要多少錢?

打離婚官司請律師的費用一般在幾百元至幾千元,具體情況協商認定。離婚案件律師費用由律所和當事人雙方確定,也可以由律所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費。但是,離婚案件律師費用的收取還要根據案件類型,案件複雜、難易程度,房屋、公司股權、債權、債務分割、案情、地域、律師本身執業經驗、標的大小等各種因素綜合考慮。

二、《民法典》對於離婚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時,雙方可以根據實際來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對於訴訟離婚而言,為了更好的適用法律規定,是需要按照規定來起訴處理的,對於律師的選擇上還需要基於實際的離婚矛盾和糾紛原因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標籤:律師 離婚 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