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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語言暴力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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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有語言暴力可以離婚嗎?

老公有語言暴力可以離婚嗎

老公有語言暴力可以離婚,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因感情不和滿足滿2年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司法實踐中導致夫妻兩地分居的原因比較多,除了因為感情不和之外,大多數還因為生活工作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雙方長期分居,比如軍人,這種情況不能以分居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三、協議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

2、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4、免冠單人照片。

事實上,公民結婚或者離婚的權利是自由的,不管丈夫有沒有語言暴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為各種因素導致感情破裂的都能離婚,只不過丈夫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只能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