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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離婚協議書標準版的內容有什麼

離婚2.79W

一、離婚協議書標準版的內容有什麼

2021離婚協議書標準版的內容有什麼

男方:某某,年齡,民族,職業,身份證號碼,住址。

女方某某,年齡,民族,職業,身份證號碼,住址。

1、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願離婚。

2、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一)雙方婚生子女某某由某方撫養,某方每月10日前向某方支付子女生活費計2000元人民幣,直至其18歲。

(二)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醫療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應在見相關票據後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三)如果子女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

(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

3、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10000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單物或份額價值在10000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三)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其他特別約定:

(五)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4、本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

(或:本自願離婚協議書系在人民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5、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為監護方違約行為發生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男方:某某

女方:某某

年月日年月日

二、離婚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在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後悔的話,可以進行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如果在離婚後超過一年對財產分割後悔的話,法院不會進行受理。如果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的行為,也不能對財產分割協議後悔。

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的過程當中,一方以欺詐或者威脅的手段逼迫另一方簽訂離婚協議的話,那麼該離婚協議屬於無效合同,當中的條款會作廢。即使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也可以在一年之內向法院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