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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流程需要多長時間離婚才算正式完成?

離婚2.13W

一、起訴流程需要多長時間離婚才算正式完成

起訴流程需要多長時間離婚才算正式完成?

一般會在3個月內審結出結果。離婚的判決書下達之後就意味着正式離婚。離婚案件是可以適用於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訴訟離婚時間的長短,根據法院審理的程序而定。另外,在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中,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一方如果在第一次訴訟判決後,想提起第二次起訴的,需要在六個月後再進行離婚訴訟。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一般是要3個月內完成。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未能成功的,第二次就需要再等6個月才可以再次申請。並且向法院提交新的證據。如果沒有新的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不予受理,因為這種情況屬於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