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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強制對方把户口遷出去

離婚1.15W

可以由户口本登記户主,直接到當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請辦理當事人户籍遷移,或分户手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如何強制對方把户口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