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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離婚技巧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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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離婚技巧都有哪些?

婚姻關係破裂後,夫妻二人由原來的利益共同體分解為兩個獨立的個體,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的財產也會面臨着分割,如果能夠通過協調的方法和平處理,雙方可以進行溝通;如果不能,就需要訴諸於法律,那麼,二次起訴離婚技巧都有哪些?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

和平離婚,選擇法院處理不僅快捷,而且更具法律保障。

我國可以通過兩個機構進行離婚,一個是民政局,一個是法院。

通過民政局方式離婚,您就必須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離婚,但通過法院離婚,可以選擇到户籍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居住一年以上可視為經常居住地)。如您户籍在江蘇,但在深圳工作滿1年以上,那你就在深圳法院處理離婚事宜就更方便,而且調解離婚,法院都有便民措施,如果不涉及大額財產處理,委託律師,一天就可以辦好。

另外,如果夫妻雙方離婚要對方協助房產過户,分期分割離婚財產、分期支付撫養費等重大事宜的,僅僅到民政局簽訂一份離婚協議不具有較好的法律保障,如果對方違約,還是要再打一次官司,如果通過法院處理,法院會以調解書的方式對雙方的離婚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如一方違約,可以無需再打官司,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樣處理更具有法律保障性。

天下沒有離不掉的婚姻,正如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是雙方夫妻感情確認破裂,在法律上可以直接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如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上述法定情形或沒有證據證明上述法定情形,而且對方堅決不離婚的情況,第一次起訴法院有可能會不判決離婚,但天下沒有離不掉的婚姻,正如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後,可以在半年後再提起第二次離婚,第二次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概率就非常高。

人身保護令讓你遠離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一方遭到對方的家庭暴力,在身體和精神上不堪其擾,可以在起訴離婚的同時一併要求法院出具人身保護令裁定,強制對方保持距離,制止對方的家庭暴力行為。

孩子在你身邊,是你爭取撫養權的最大籌碼。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除非一方有明顯惡習、患有不重病、經濟能力較差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形之外,法院將孩子判給男方或女方其實都是其法定自由裁量權範圍內,沒有根本性的錯誤判決。如果一方帶着孩子一起生活,法院判決給該方的概率就極高,法院傾向於維護現狀,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狀況,而且這樣判決不會發生關於撫養權的強制執行糾紛,會給法院和法官省很多麻煩事。

什麼情形才能多分財產?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對方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對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罪是爭取多分財產的重要談判籌碼。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對外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如有配偶者如僅與他人同居或有生育孩子,但沒有以夫妻名義對外公開生活的,不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刑事犯罪,需要判處刑罰,如掌握對方重婚的客觀證據,對方為了避免牢獄之災,一般會妥協,這是爭取多分財產的重要談判籌碼。

什麼情形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因如下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裏的損害賠償包括實際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司法實踐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如在離婚案件中,如共同債務認定比較困難,可以讓債權人先提前訴訟,如上述債務在婚姻期間產生,法院一般會判決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債務。

各種各樣的房子如何分割?

房子一般是離婚期間雙方爭議的重大財產之一,現在列舉常見的房產分割情形:

1、婚慶以個人名義購買,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如何分割?房屋產權為歸婚前購買個人所有,但婚後共同還貸期間,房屋增值部分價值,由雙方共同平分。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房產如何分割?該房屋產權歸登記方所有。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該如何分割?該房屋歸男女雙方共同所有,按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份額。

4、婚內取得的房屋為沒有小產權房屋、農民房如何分割?廣東地區的司法實踐是,法院可以對房屋的使用權進行處理。

如何全面收集證據?

離婚案件中,舉證責任分配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分配。離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過錯的情形的證據相對其他方面證據而言是比較難收集的,常見的證據形式有:

1、經常居住地的鄰居、朋友、街道或居委會的證明。

2、手機短信。

3、電子郵件。

4、msn、qq聊天記錄。

5、錄音錄像。

6、傳真。

7、書面證據。

離婚訴訟中,原告的舉證責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實前,建議諮詢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組織紮實的證據。

以上就是“二次起訴離婚技巧都有哪些?”的具體回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以上資料並不是要求大家在面對問題是,首先想到有什麼手段可以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是如果在婚姻中,確實對方有不法之舉,可以通過以上方式尋求對自己利益的保護和捍衞。

標籤:起訴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