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技巧有哪些
戀愛的時候如膠似漆,為什麼結婚以後就判若兩人呢?那是因為結婚後兩個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一些很細微的細節都暴露在陽光下,如果沒有足夠的愛和包容,矛盾很快就會產生。戀愛雖易,婚姻不易,當兩人無法且行且珍惜的時候,還是離婚吧。那麼在一次訴訟離婚不成功的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技巧你掌握了麼?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技巧有哪些
主要有兩個:
1、充足有力的證據。
2、思維客觀、邏輯嚴謹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客觀、邏輯嚴謹的語言表達能力在訴訟答辯中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什麼情形才能多分財產?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對方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對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什麼情形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因如下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裏的損害賠償包括實際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四、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司法實踐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如在離婚案件中,如共同債務認定比較困難,可以讓債權人先提前訴訟,如上述債務在婚姻期間產生,法院一般會判決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債務。
五、如何全面收集證據?
離婚案件中,舉證責任分配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分配。離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過錯的情形的證據相對其他方面證據而言是比較難收集的,常見的證據形式有:
1、經常居住地的鄰居、朋友、街道或居委會的證明。
2、手機短信。
3、電子郵件。
4、msn、qq聊天記錄。
5、錄音錄像。
6、傳真。
7、書面證據。離婚訴訟中,原告的舉證責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實前,建議諮詢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組織紮實的證據。
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小編在這裏還是希望大家擁有美好的愛情和婚姻,但當兩個人的矛盾實在無法調節時,也不要再相互傷害了,或許離婚時最好的選擇。有時離婚不會一次成功,需要進行第二次起訴離婚,那麼小編整理的“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技巧”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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