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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嗎?

離婚1.05W

一、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嗎?

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嗎?

沒有,離婚冷靜期適用於協議離婚而非訴訟離婚。《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冷靜期的規定不存在不利於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的問題。

在協議離婚中,雙方符合協議離婚條件,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後,還需經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冷靜期屆滿,雙方仍自願離婚的,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冷靜期屆滿,雙方未共同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內,雙方任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怎麼進行協議離婚?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冷靜期主要適用於協議離婚,而不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步驟如下:當事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離婚登記和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需要按照屬地管轄規定,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其離婚手續是否齊全。對符合條件且自願離婚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併發放離婚證。

標籤:離婚 冷靜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