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有要那些條件
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有要那些條件
協議離婚又稱自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我國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即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雙方離婚是完全自願的,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其中,子女問題,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二、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若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夫妻要是選擇協議方式離婚,那麼也是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那麼最終才有可能領取到離婚證,雙方也才可以解除婚姻關係。而要是無法協議離婚,還可以考慮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辦理機構並非是之前登記結婚的機構,只要是一方可户口所在地,那麼都是向當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
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律師解析: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民法典規定的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
-
夫妻雙方自願簽了離婚協議之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師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於離婚本身,還要看是否辦理登記離婚。首先,只要夫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離婚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不損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即成立。但協議成立並不等於協議生效。還需要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
老公在賓館找女人能報警嗎
律師解析:可以報警,作為取證的方式。如果對方出軌的可以主張對方少分或者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給您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主張對方進行賠償,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應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依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為...
-
小三懷孕了小三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解析:首先,對於小三的身份法律是不保護的,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不為社會及法律所倡導,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其次,對於小三可能還要區分一些情況,如果是主動成為小三的,想要維權比較困難,常見的做法是通過協商,與有關係的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中的男方進行協商,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