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再復婚需要那些條件
一、夫妻離婚再復婚需要那些條件
離婚過後想復婚需要的條件有:
1、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自願,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復婚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復婚在本質上就是特殊形式的結婚,因此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是神聖的,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不應該兒戲,需要深思熟慮之後再做決定,但是現實中卻存在不少閃婚閃離的,夫妻之間爭吵很可能會因為一時衝動就離婚了,離婚之後如果雙方意識到了錯誤也可以進行復婚。
-
離婚之後又復婚但沒登記算合法嗎?
律師解析:離婚之後又復婚但是沒有登記的不算合法婚姻。離婚之後復婚如果沒有辦理登記,則雙方不算復婚,既然不算復婚,那雙方之間自然就不存在合法的還有關係。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
-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但雙方都要出具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婚姻法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律師解析: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
軍人結婚程序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