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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糾紛答辯

法律2.95W
企業勞動糾紛答辯
企業勞動糾紛
使用假學歷,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工也不例外,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