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否需要補償婚宴的錢?
一、離婚是否需要補償婚宴的錢?
離婚不需要補償婚宴的錢,根據法律規定,需要進行離婚賠償的項目不包括婚宴用費。離婚賠償條件的法律規定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説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離婚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到底要怎樣確定,這一直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它不像財產損害那樣可以通過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這就使得它的確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雖然我們不可以對離婚精神損害有一個統一的指標,但是我們可以大概地確立一些概算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讓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在具體實踐中有一個大概的標準。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提出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六個確定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這六個因素具體運用到婚姻家庭領域,我們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這些因素來確定過錯方的賠償金額。在審理案件中,法官重點考察過錯方實施行為的多寡、時間的長短、手段的惡劣程度、公開度以及對過錯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對受害人肉體所造成的傷害程度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依據司法解釋的內容和在審理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案件中法官的具體做法,我們大致認為可以依據以下幾個因素來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金額:(1)加害人過錯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觀上故意。(2)具體的侵權情節,比如重婚與與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權行為更惡劣。(3)受害人精神損害的程度,同樣的侵害行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損害程度不同。(4)當地經濟條件,這主要考慮執行上的問題。(5)其他情節,比如結婚時間的考慮,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時間越長,期待將來對方能夠回報的就越多。
筆者認為,雖然離婚損害精神損害賠償金額的確定有一個大概的依據,但在具體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依舊很大,筆者建議這類案件的審理可以依據一定的判例,因為判例是已經被實踐化的理論,具有一定的準確性。
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方式宜兼採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兩種形式。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數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官酌定。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給付方式,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損害賠償金原則上應一次性給付。如一次性給付確有困難,可分期給付。分期給付的,經權利方請求,法院可責令義務方提供抵押物或簽訂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以擔保給付義務的履行。
有關離婚賠償的規定在相關法律中有明確的認定,一般情況下,應當在這些法定項目中進行賠償,至於結婚辦婚宴時所消費的顯然不屬於離婚賠償的範圍。離婚賠償的認定主要在於是否給雙方帶來了經濟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失,更注重的是婚姻造成傷害的賠償,另外對精神賠償的認定還就好結合具體情況來進行協商溝通。
-
離婚起訴要在哪裏辦理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農村起訴離婚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
-
家庭暴力兩年離婚有賠償嗎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家庭暴力兩年後離婚有賠償的。因為一般來説,當事人主張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
-
想離婚要辦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是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去民政局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照片;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這種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是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民法...
-
登記一個月可以離婚嗎?
律師解析:可以離婚,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力,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力提出離婚,或者單方面起訴離婚。這與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沒有關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