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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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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

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

不可以。離婚案件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到庭。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委託律師代為訴訟的,當事人不必親自出庭。但是,離婚案件比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關係,離婚與否,取決於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複雜的,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出庭的情況下,才便於審判人員對此做出判斷。此外,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或者不離婚,應由雙方當事人來決定,不是訴訟代理人所能決定和表達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據此,對於離婚案件,當事人即使對代理人進行了特別授權,也必須出庭參加訴訟。如果確有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書面意見,由法院根據客觀情況來確認是否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

二、離婚訴訟的流程怎麼走

1、起草離婚起訴狀,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時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4、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不滿意,在判決作出十五日、裁定作出十日內可以向一審法院上一級法院上訴。

5、對於一審判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原告在沒有新事實、理由的情況下,需要在該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離婚。

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標籤:離婚 律師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