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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應該怎麼辦

離婚3W

一、起訴離婚應該怎麼辦

起訴離婚應該怎麼辦

1、如當事人想離婚的話,需要準備起訴書一式兩份、結婚證的原件、身份證及複印件,以及訴訟費用,去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同時,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寫民事訴狀;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標籤: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