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分居滿兩年有哪些判斷標準?

離婚6.03K

分居滿兩年有哪些判斷標準?

很多人認為分居滿兩年就能離婚,那麼在法律上這是怎麼規定的呢?本站小編就將這些方面的內容都整理出來,希望小編整理的這些方面的內容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小編表示謝謝。

一、分居如何認定?

從通常的角度來理解,分居就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住,各自過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過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理解,對於構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為嚴格,一般認為,分居,也稱別居或分牀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但還保留着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

(一)夫妻異地分居的認定: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在一方起訴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二)分牀不分房的認定:

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牀睡,也就是所謂的分牀不分房是分居嗎?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目前絕大多數的市民只有一個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誰也不搭理誰,各管各兒的事,睡覺時,也是各回各的房間睡,不過性生活。對於這種情況,開庭時,一旦一方否認分牀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牀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很難認定為同居。

二、分居離婚的條件: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起訴離婚

《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一方提出離婚,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這裏提到的分居離婚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分居已滿兩年(需要有證據證明);

2、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注意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就醫等原因分居的不能作為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

(二)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不需要滿足這些條件,只要夫妻雙方自願離婚,財產和孩子都達成一致協議,就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三)分居滿兩年婚姻關係不會自動解除

經常會有人問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在我國分居(別居)滿2年在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或是協議離婚),雙方的婚姻關係就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會構成重婚罪。

三、分居如何證明?

起訴離婚時如何證明分居事實呢?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下面列舉的是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以上是分居如何認定以及分居離婚的條件和分居如何證明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幫助。如果你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滿兩年的想要起訴離婚,你就需要提供證據。分居離婚也會涉及到分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尤其是分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在此方面往往是爭議最大的,建議先諮詢專業的律師,對具體情況下的分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性質做個瞭解,再去收集財產證據。

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標籤: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