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完後其中一方不辦離婚證怎麼辦
一、離婚協議簽完後其中一方不辦離婚證怎麼辦?
一方不去辦理離婚證的話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協議書什麼時間生效?
一般説來,離婚協議書有成立和生效兩個階段。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滿足三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以終止婚姻關係為目的,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一致性意見,符合法律規定,也不違背社會公共道德。因此,應當認定離婚協議自夫妻雙方達成共同意思表示時成立,即雙方簽字時成立。
但是離婚協議成立並不代表離婚協議生效。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如何分割、子女由誰撫養等內容的約定都是以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條件,如果雙方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這些約定也根本無從談起。因此離婚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只有是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實際上,離婚協議書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本身就是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之後,在此之前,雙方都還有可以反悔和協商的餘地。對於另一方不到民政局辦離婚證的這種做法,也並不能憑藉離婚協議書就申請法院直接判定解除婚姻關係,儘管自己不願意通過司法途徑離婚,但這種情況也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了。
-
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律師解析: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民法典規定的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
-
從何時開始離婚實行冷靜期?
律師解析: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
-
小三懷孕了小三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解析:首先,對於小三的身份法律是不保護的,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不為社會及法律所倡導,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其次,對於小三可能還要區分一些情況,如果是主動成為小三的,想要維權比較困難,常見的做法是通過協商,與有關係的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中的男方進行協商,索...
-
夫妻長時間分居會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嗎?
律師解析:夫妻分居不管多長時間都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係。我國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都自願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一方想要離婚的,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所以不管分居時間多長,都不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