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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隱瞞不出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隱瞞不出撫養費怎麼辦?

一、離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隱瞞不出撫養費怎麼辦?

向法院起訴,夫妻在離婚時已經議定由一方負責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這方拒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索要撫養費。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二、解決孩子撫養費的方案有哪些?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決。

綜上所述,離婚後有一方要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這個無特殊情況不能免除。如果其隱瞞收入不出撫養費,當事人可以替代孩子起訴到法院,等判決下來後還可以強執。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按照月收入的30%標準收取。只有其的確經濟困難無力承擔的,才能減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