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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離婚經過特別程序嗎

離婚3.05W

要經過特別程序。精神病人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必須經過變更監護權的特別程序,由變更後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之訴。一般在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的情況下,法院會判子女歸配偶撫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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