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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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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

離婚這個詞在現如今的社會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了,沒有了以前的傳統思想,現在社會是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相愛便在一起,不愛了就分開。離婚就會牽扯到財產分割和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那麼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程序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行文至此,以上文章就是解決關於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程序的相關問題,答案很顯然,在文章可以看出,有過精神病起訴離婚需要證據的。當然很多情況之下我們都願意選擇協議離婚,起訴離婚是雙方沒有辦法調解才做的選擇,在此小編建立,如果有過精神病牽扯的離婚建議先詢問相關的律師做好相關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