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
一、離婚房產分割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
1、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值-尚欠銀行按揭貸款)×50%,房屋現值可由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由夫妻雙方同意確認。
二、房產增值部分分割賠償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第一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 貸款總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第二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部分。
第三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第四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五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購買價 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六種計算方式為: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購房成本(如首付、税費、裝修、已還貸款等)×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第七種計算方式為:夫妻共同還貸增值部分=房屋總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個人還貸增值部分。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房產分割一定要在離婚時協商好,而且會結合不同的情形來進行確定房產的分割方式,因此,在處理時就需要確定好房子的歸屬,以及還有給予對方的補償,只有在沒有任何糾紛的情況之下才能處理好,如果協商不好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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