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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得回户籍所在地嗎

離婚2.31W

這個問題要根據雙方選擇的離婚方式而定,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是不能在暫住地辦理的,根據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根據暫住時間的長短可以進行選擇,這是涉及管轄權的問題,離婚訴訟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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