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堅持要離婚應該怎麼做?
一、老公堅持要離婚應該怎麼做?
老公一定要離婚的,應當冷靜分析離婚的原因,是否能夠挽回,以及是否要必要挽回。如果老公堅持離婚,或者沒必要挽回的,可以收集自己更適合撫養小孩的證據,夫妻共同財產方面的證據,和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為自己爭取更多實際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人民法院對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分別情形,予以處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繫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綜如果是夫妻關係已經無法進行挽回的,那就夫妻雙方可以坐下來好好協商,關於夫妻財產,夫妻債務以及孩子撫養權的問題。説是協商不成的,再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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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為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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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律師解析:離婚需要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户口簿以及身份證。(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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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自願簽了離婚協議之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師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於離婚本身,還要看是否辦理登記離婚。首先,只要夫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離婚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不損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即成立。但協議成立並不等於協議生效。還需要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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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律師解析:離婚起訴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自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