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婚姻法中離婚起訴方需要賠償嗎

離婚1.79W

婚姻法中離婚起訴方需要賠償嗎

一、婚姻法中離婚起訴方需要賠償嗎?

一般不需要,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訴訟程序流程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很多時候,就算起訴方是出軌一方,但被告方既沒有對方出軌的證據也沒有主動提出來索要賠償,法院不會畫蛇添足的去判決原告對被告進行賠償。至於誰提離婚誰就必須要賠償的這種想法更是無稽之談,也有很多夫妻離婚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矛盾,只不過是單純的因為日積月累的小矛盾感情已經破裂了的話,誰都不需要對誰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