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請求離婚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

離婚6.85K

請求離婚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

【為您推薦】沙縣律師   南山區律師   商城縣律師   鄱陽縣律師   肥城市律師   淮陰區律師   定南縣律師   武寧縣律師

由於中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實質上是離因損害賠償,而後者屬於侵權行為。因此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要適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一般規定。那麼,根據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理論,請求離婚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請求離婚賠償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存在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所禁止而實施的作為或不作為。違法行為作為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徵是違法性,表現在離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違法行為致使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即為有違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違法行為。

(二)存在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為致使權利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並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的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它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必備要素,是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只有一方當事人遭受精神損害的事實客觀存在,才能產生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

(三)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在侵權損害的因果關係中,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和間接因果關係,表現在離婚案件中亦如此。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餅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造成無過錯方遭受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當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損害後果是通過間接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在離婚案件中,有時配偶一方實施違法行為並不是直接針對另一方,如一方因盜竊罪被判長期徒刑,其行為可能傷害夫妻感情,給無過錯方造成極大的精神損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違法行為存在,並且這種行為導致了無過錯方的精神遭受損害,無論這種損害事實是直接原因還是間接原因造成的,均應認定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四)主觀上有過錯

這裏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擔民事責任,同樣過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應承擔民事責任。表現在離婚案件中,過錯方主觀上應有意圖違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傷害夫妻感情,導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過失,客觀上應有實施如重婚、拼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

二、索要離婚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説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婚姻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對離婚損害賠償做出了規定,但實踐中,也是需要無過錯的請求離婚賠償的支付,法官是不會主動要求過錯方做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至於該如何計算這個損害賠償數額,就需要根據多方面的因素確定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中山律師。

標籤:離婚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