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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夫妻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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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夫妻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

法律中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包括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無論是哪種方式下離婚其實都是需要辦理相應的手續才行,這就意味着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那究竟夫妻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呢?這是當事人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申請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

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 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但實際上由於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因此在不同訴訟離婚中,實際花費的時間是不太一樣的。此時對於起訴離婚的一方而已,需要墊付案件受理費,但最終往往是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標籤:起訴 離婚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