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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願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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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願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現在,有很多女性為了保持較好的身材,因而在婚後也拒絕生育子女。這樣的行為,無形中也剝奪了男方的生育權,那麼在婚姻關係中,如果妻子不願生孩子能起訴離婚嗎?本文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妻子不願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1、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當然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4、所以妻子不願生孩子,丈夫當然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證明夫妻之間確實因妻子不願生孩子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二、什麼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不準予離婚的情形: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起訴離婚,只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就行。但在最後的判決中,法官是否會判決夫妻離婚,則就需要看能不能認定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了。就妻子不願生孩子來看,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最後法官會怎樣判決,就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