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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責任的法定類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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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責任的法定類型有哪些?

一、無過錯責任的法定類型有哪些?

無過錯責任的法定類型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等。

二、無過錯責任的具體情況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為無過錯責任。銷售者具有過錯的,承擔最終責任;銷售者無過錯的,生產者承擔最終責任(《民法典》第41-43條)。

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

6、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65—68條)。

7、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佔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69-77條)。

8、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民法典》第78-80條;第82-84條)。

9、建築物倒塌致人損害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10、醫療機構違反告知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11、因醫療產品致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與產品提供者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的,為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

12、在道路上傾倒、堆放、遺撒妨礙通行物的,行為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

無過錯責任的法定類型在法律中有着詳細的規定,其中囊括了各個行業可能會出現的各種類型。無過錯的責任意味着當事人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出現其他的情況不能準確判斷是否需要負責任的情況的,可以申相關部門的介入進行處理。

標籤: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