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到法院怎麼辦?
夫妻離婚的原因很多,如果是因為一方過錯離婚的,通常要走法律程序。畢竟雙方辦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一系列問題,發生糾紛的話很難協商解決。這樣夫妻一方就得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作出判決。那麼,起訴離婚到法院怎麼辦?小編通過本文告訴大家。
一、起訴離婚到法院怎麼辦?
1、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書寫訴狀時,要寫明雙方的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況、家庭住址、聯繫方式),列明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育、財產分割、訴訟費的安排等),寫出具體的事實與理由(婚姻概況--相識方式、結婚時間、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狀態等),署名。
2、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財產清單及其它證據材料,複印留底,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複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4、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財產分割計劃的心理準備。
5、開庭。
進行法庭陳述、宣讀起訴狀、聽取被告方答辯,接受法庭調查(涉及婚姻狀況評估、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等)、進行法庭辯論、參與法庭調解(必經程序)、做最後陳述。
二、起訴離婚舉證材料有哪些?
1、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户口證明
(1)結婚證(如丟失應提供原登記機關的證明);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供同居的時間或者舉行婚禮的時間;婚後感情的事實依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2)居民身份證(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3)户口證明(應提供户口薄,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2、子女情況的證明
子女的自然情況:若為養子女、繼子女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或加以説明;請求由自己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或者其他條件的事實依據;請求給付撫育費數額的依據,如雙方工資或者勞動收入的證明。
3、財產情況的證明
財產名稱、數量、價值的情況證明;財產性質(婚前、婚後或者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債權債務情況及性質(婚前、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或者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的證明;住房情況的證明。
通過這篇短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起訴離婚到法院怎麼辦,當事人到法院後,向辦事人員提交材料,包括訴訟狀及其它材料,資料齊全被受理的,當事人按照收費標準繳納訴訟費。之後,法院會在一個月內開庭,雙方都得出庭,針對離婚糾紛中的事項進行答辯。合議庭休庭後,法官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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