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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手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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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再次自願恢復夫妻關係,這時就牽扯到復婚的問題了。復婚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本站將在本文中介紹復婚的相關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復婚手續辦理流程?

一、復婚手續辦理流程?

復婚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83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法登記辦法》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二、辦理復婚所需手續有哪些?

辦理復婚手續,男女雙方需持當事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三、如何辦理復婚登記?

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後雙方需親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辦理復婚登記收費標準和辦理結婚登記的收費標準一致,當然因各地規定的不同,也許收費會略有差別。

看完本文後,您對復婚手續辦理流程應該有了初步的瞭解,但因個人實際情況的不同,具體事務也會有所差別,因此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機構,或者諮詢本站的網上律師,他們會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