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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男的多大領結婚證?

結婚1.48W

法律規定男的多大領結婚證?

一、法律規定男的多大領結婚證?

法律規定男的22週歲才可以領結婚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儘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二、結婚時虛報年齡怎麼辦?

雙方結婚時,隱瞞年齡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如果起訴離婚時仍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查明情況後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主動宣告婚姻無效;如果起訴時,對方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可按一般離婚案件處理。

雙方結婚時,一方隱瞞年齡的行為不足以構成婚姻無效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情節嚴重的,認定該行為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需要明確的是,法定的結婚年齡是屬於最低的年齡標準,只有在達到上述法定年齡的才可以人辦理結婚登記,如果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是無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也需要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查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