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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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成為法律上面認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滿足《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條件,之後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了結婚登記之後才行。那具體來説,男女雙方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結婚呢?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男女雙方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結婚
(一)積極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鑑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説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符合上述條件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需提交證件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當場登記,發給結婚證。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及其他相關費用。
異地婚姻登記手續辦理需注意: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結婚可以説是人生中的大事,因此當事人一定要考慮清楚,然後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避免自己後悔。至於男女雙方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結婚,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各位不妨參考一下。當然,滿足結婚條件之後,還需要實際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這樣才能最終結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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