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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檢內容有哪些

結婚1.77W

男女結婚前都要進行婚前檢查,這樣有利於婚後和諧,我們到民政局就可以進行婚檢,婚檢內容具體如下:
一、詢問病史
1、瞭解雙方是否有血緣關係,雙方出示單位“婚姻狀況證明”。
2、瞭解雙方現在和過去的病史。如有無性病、麻風病、精神病、各種傳染病、遺傳病、重要臟器、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和智力發育情況等。
3、瞭解雙方個人史,詢問可能影響生育功能的工作和居住環境、煙酒嗜好等。
4、女方月經史和男方遺精情況。
5、雙方家族史,重點詢問與遺傳有關的病史。
6、再婚者,應詢問以往婚育史。
二、體格檢查,包括內科檢查、生殖器檢查和實驗室檢查
1、內科檢查,就是全身體格檢查。
2、生殖器檢查,在於發現影響婚育的生殖器疾病。女性作腹部肛門雙合診,注意有無處女膜閉鎖、陰道缺如或閉鎖、子宮缺如或發育不良、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症等;查男性生殖器時,注意有無包莖、陰莖硬結、陰莖短小、尿道下裂、隱睾、睾丸過小、精索靜脈曲張和鞘膜積液等。
3、實驗室檢查,除了血常規、尿常規、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陰道分泌物找滴蟲、黴菌,必要時作淋菌塗片檢查;男性作精液常規化驗。必要時,還要作智商測定。

婚檢內容有哪些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