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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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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責任法》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侵權責任法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已經失效了,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二、構成侵權行為的四個要件是什麼?

侵權行為構成的四個條件是:

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三、侵權行為是一種什麼責任?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説,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一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一)侵權行為是一種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二)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這裏所謂的法定義務。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對於物權、人格權等絕對權而言,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一般義務。這種一般義務是侵權行為所依據的法定義務的主要來源。另外,債權也可以成為侵權行為所侵犯的對象,但在構成腰間上,需要更高的門檻。

(三)侵權行為是加害於他人的行為

侵權行為的對象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範圍。

(四)侵權行為是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根據

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等是屬於近親屬的,而其他的人員是屬於家庭成員的。同時侵權行為的構成包括了四個要件:該行為是違法行為、該行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該行為是主觀上故意的等。侵權責任一般是屬於民事責任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