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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小孩子有多少年牢獄懲罰?

遺棄小孩子有多少年牢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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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棄嬰現象發生率持續走高,讓人痛心的同時,社會上也呼籲對遺棄孩子的父母給予法律制裁。的確,在我國刑法中,有遺棄罪這個罪名,當父母遺棄小孩,導致其發生嚴重人身傷害的,父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遺棄小孩子有多少年牢獄的懲罰?下面我們一起了解下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吧。

一、遺棄小孩子有多少年牢獄處罰?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要根據具體情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比如: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等。不構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處罰 。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1)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2)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二、遺棄罪的客體是什麼?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遺棄行為往往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同遺棄的犯罪行為作鬥爭,有助於形成一個少有所養、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於保護婦女、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三、遺棄罪與虐待罪的界限有哪些?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複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經常或連續折磨、摧殘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為人有意識地對被害人進行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對象不同。遺棄罪的犯罪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綜上所述,按照遺棄罪的量刑標準,父母遺棄小孩子最高可以被處以五年有期徒刑,具體到遺棄小孩子有多少年牢,還得看犯罪情節嚴重程度。對於夠不成犯罪的,也會受到治安管理條例的處罰,當事人會面臨拘留的懲罰。另外,遺棄罪的客體並不一定是小孩子,像配偶和老人,都可以是被遺棄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