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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遺棄小孩有罪嗎?

根據規定遺棄小孩有罪嗎?

遺棄孩子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但是並非是所有的遺棄孩子的行為都會被司法機關所受理的,根據規定遺棄小孩有罪嗎?一旦被認定觸犯了遺棄罪,是會受到刑事法律的處罰,司法機關在審理此種類型的案件時,也需要按照規定,在確定其有罪之後,才能進行判決。

一、根據規定遺棄小孩有罪嗎?

遺棄兒童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認為構成遺棄罪。

1、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兒童出於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採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為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養兒童的目的,將兒童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生活中,因為兒童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如果是將兒童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兒童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遺棄兒童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要看行為人是在何種條件下作出遺棄的行為,應綜合考慮情節及環境,方能準確進行刑法評價。

二、 遺棄罪的構成要件:

1、 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上述條件的人,才可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係,就不會發生遺棄的問題。

2、 主觀要件:

遺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主觀故意。即明知自己應該履行扶養義務,卻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因為害怕撫養孩子而拋棄新生嬰兒;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3、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4、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2)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3)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如果父母不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導致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那麼,就屬於觸犯了法律的行為,這也就回答了遺棄小孩有罪嗎這個問題,對於其他雖然沒有撫育孩子,但是其依舊可以健康長大的情形,就不屬於處罰刑法的行為。

標籤:遺棄 小孩 有罪